2024年1月5日起成都將對部分貨車調整交通管理措施
為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成都市優化交通運輸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等有關規定,決定發布城區道路交通管理措施。
一、全天24小時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貨車駛入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內區域。
二、全天24小時禁止國IV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環衛車、混凝土運輸車駛入成都繞城高速(G4202,含)以內區域。
四、外地籍貨車,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內和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劍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華二路(含)、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合圍區域]內的所有道路行駛。
五、川A、川G貨車,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三環路(含)至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之間區域道路行駛。
六、川A、川G貨車,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環路(不含)以內區域和高新南區[三環路(不含)、劍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華二路(含)、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合圍區域]內的所有道路行駛。
七、以下車輛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一)懸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貨車。
(二)軍車、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和中國郵政專用車。
八、憑貨車電子通行碼通行車輛
確需在禁行區域禁行時段內通行的燃油、燃氣貨車,按照《2024年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管理辦法》辦理相應類型的貨車電子通行碼后,允許按規定在禁行區域內通行。
九、貨車在道路行駛時,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的具體指示行駛。
十、其它通行規定
(一)建筑垃圾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通行政策按相關規定執行。
(二)遇大型活動、道路建設、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應級別啟動時及其它情況需調整交通管理措施時,以公安機關發布的相關通告和執勤民警的指揮為準。
十一、相關政府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將適時對貨車通行的區域和時段等進行調整,并提前向社會公告。
十二、違反本通告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十三、本通告有效期從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2024年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管理辦法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生態環境局
成都市交通運輸局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28日
2024年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管理辦法
為支持新能源貨車在本市的推廣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優化交通運輸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申領車輛范圍及需求確認部門
本辦法適用于須進入《2024年關于對部分貨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的燃油、燃氣貨車禁限區域,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但暫無成熟新能源貨車適配車型的貨車,具體車型如下:
(一)混凝土運輸車、預拌砂漿運輸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冷鏈運輸車,已取得《道路運輸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冷鏈運輸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交通運輸局、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三)三綠工程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商務局。
(四)園林綠化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
(五)城市管理執法、市政作業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六)生活垃圾運輸車(總質量12噸以下車輛的注冊登記時間須在2020年8月4日及以前),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七)申領貨車通行次碼的本、外地籍貨車,需求確認部門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通行碼類型和使用區域
(一)國VI貨車通行碼
持有國VI貨車通行碼的貨車,全天允許在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以內區域、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劍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華二路(含)、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合圍區域(以下簡稱“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通行;除持有國VI貨車通行碼的冷鏈運輸車和三綠工程車外,其它持有國VI貨車通行碼的貨車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成都繞城高速(G4202)通行。
(二)國V貨車通行碼
持有國V貨車通行碼的貨車,除每日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允許在成都繞城高速(G4202,含)以內區域、“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通行。
(三)國IV貨車通行碼
持有國Ⅳ貨車通行碼的貨車,除每日7:00至10:00、16:00至19:30以外,允許在成都繞城高速(G4202,含)以內區域、“高新南區繞城外區域”通行。
(四)貨車通行次碼
持有貨車通行次碼的貨車,除每日早晚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允許在成都繞城高速(G4202)及以下道路上行駛:
1.金芙蓉大道[成都繞城高速(G4202)貨運大道收費站至陽光南路路口]、陽光南路(金芙蓉大道至陽光路)、陽光北路(陽光路至清逸路)、清逸路、陽光路。
2.金豐高架橋[成都繞城高速(G4202)收費站至金豐高架橋跨金芙蓉大道下行匝道處]、蓉北路三段、蓉北路二段、金豐路一線[成都繞城高速(G4202)收費站至北三環路外側調頭處]。
3.蜀源大道[成都繞城高速(G4202)收費站至犀安路]、西華大道(犀安路至西靖路)、西靖路、海霸王路、正義路(海霸王路至古靖路)、古靖路。
4.古柏路、古柏西街、川建路、新荷路、匯豐路、川建南二路、泉水路。
三、申領條件
(一)國VI貨車通行碼、國V貨車通行碼、國IV貨車通行碼申領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川A、川G貨車;
2.車輛在申領時須處于檢驗有效期內;
3.車輛無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記錄;
4.排放標準要求
(1)申領國VI貨車通行碼的車輛應達到國VI階段排放標準;
(2)申領國V貨車通行碼的車輛應達到國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
(3)申領國IV貨車通行碼的車輛應達到國I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
(4)生活垃圾運輸車、冷鏈運輸車均應達國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混凝土運輸車、預拌砂漿運輸車均應達國VI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
5.市政作業車只能申領國V貨車通行碼、國IV貨車通行碼;混凝土運輸車、預拌砂漿運輸車只能申領國VI貨車通行碼;冷鏈運輸車只能申領國V貨車通行碼、國VI貨車通行碼。
(二)貨車通行次碼申領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車輛須處于檢驗有效期內;
2.排放標準須達國IV及以上階段排放標準。
四、通行碼有效期
(一)國VI貨車通行碼、國V貨車通行碼、國IV貨車通行碼有效期從電子通行碼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貨車通行次碼當日申領,申領成功之時起當日有效。
五、申領程序
(一)國VI貨車通行碼、國V貨車通行碼、國IV貨車通行碼(非營運冷鏈運輸車除外)申領程序
1.機動車所有人向需求確認部門提出申領需求的,需求確認部門按照本辦法予以核實確認,核實通過的由需求確認部門錄入“蓉e行”平臺,轉市公安局交管局繼續辦理;核實未通過的,由需求確認部門告知申領人。
2.市公安局交管局按照本辦法予以核實確認,核實通過的發放貨車電子通行碼;核實未通過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領人。
(二)非營運冷鏈運輸車申領國VI貨車通行碼、國V貨車通行碼、國IV貨車通行碼申領程序
1.申請人在“蓉e行”平臺“冷鏈運輸車通行碼申領(川A、川G籍非營運冷鏈運輸車)”申領模塊內,按提示輸入車輛、聯系人相關信息、上傳車輛外觀照片(車輛號牌號碼和車載制冷設備外觀須在照片上同時展示)。
2.由市公安局交管局核實確認,核實通過的發放貨車電子通行碼;核實未通過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領人。
(三)貨車通行次碼申領程序
1.申請人在“蓉e行”平臺“貨車通行次碼”申領模塊內,按提示輸入車輛相關信息后實時申領,無需提前申領。
2.經系統自動比對后,核實通過的發放“貨車通行次碼”;核實未通過的將原因推送給申請人。
六、《2024年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管理機制
(一)取得《2024年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的貨車,經成都市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抽測尾氣排放不合格的,暫停該車電子通行碼。待維修復檢合格,在“蓉e行”平臺上傳復檢合格資料,經核實確認后方可再次申領、使用。自第一次取得《2024年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起,本管理辦法有效期內累計2次監督抽測不合格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從撤銷之日起本管理辦法有效期內,不得重新申領。
(二)取得國VI貨車通行碼、國V貨車通行碼、國IV貨車通行碼的貨車在成都市市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從撤銷之日起本管理辦法有效期內,不得重新申領:
1.未按申請用途從事貨物運輸的;
2.發生交通事故后駕車逃逸的;
3.累計有5次及以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且在30日內未接受處理的;
4.違規裝載危化品的;
5.發生酒駕、醉駕、毒駕違法行為的;
6.累計有3次及以上超速、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7.在“蓉e行”平臺上傳尾氣排放復檢合格資料弄虛作假的。
(三)取得貨車通行次碼的貨車在成都市市域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從撤銷之日起本管理辦法有效期內,不得重新申領:
1.發生交通事故后駕車逃逸的;
2.累計有5次及以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且在30日內未接受處理的;
3.違規裝載危化品的;
4.發生酒駕、醉駕、毒駕違法行為的;
5.累計有3次及以上超速、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6.在“蓉e行”平臺上傳尾氣排放復檢合格資料弄虛作假的。
(四)取得成都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的貨車在成都市市域內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的,根據超載幅度暫停、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使用。具體暫停、撤銷規定如下:
1.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30%的,暫停該車電子通行碼使用30天;累計達到3次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
2.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30%以上(含)未達到50%的,暫停該車電子通行碼使用90天;累計達到2次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
3.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50%以上(含)的,撤銷該車電子通行碼。
4.電子通行碼暫停使用的,暫停使用時間不超過本管理辦法有效期;電子通行碼撤銷的,撤銷之日起本管理辦法有效期內,不得重新申請。
七、根據本辦法申領貨車電子通行碼不收取任何費用。
八、本辦法有效期與《2024年關于對部分貨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有效期一致。
九、需求確認部門地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附表)
附表:
需求確認車型 | 需求確認部門 | 咨詢電話 |
混凝土運輸車、 預拌砂漿運輸車 | 成都市住房和 城鄉建設局 | 86693196(混凝土運輸車) 85113805(砂漿運輸車) |
使用性質為“營運”的冷鏈運輸車 | 成都市交通 運輸局 | 61887537 61887521 |
三綠工程車 | 成都市商務局 | 61883727 |
園林綠化車 | 成都市公園城市 建設管理局 | 61884503 |
城市管理執法、 市政作業車、 生活垃圾運輸車 | 成都市城市管理 委員會 | 1.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85339093 2.錦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84547366 3.青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87764522 4.金牛區綜合行政執法局:64607691 5.武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85073696 6.成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84120228 7.龍泉驛區綜合行政執法局:80278210 8.新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83011236 9.市路橋公司(三環路):87512980 |
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冷鏈運輸車,申領貨車通行次碼的貨車 | 成都市公安局 交通管理局 | 962122 |
來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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