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讓直行”這是一條機動車駕駛人耳熟能詳的通行規則,未按規定讓行不但面臨交管部門的處罰,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保障交通出行安全,消除道路安全隱患,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專項行動要求,從11月20日起,南京交管部門將對右轉彎不讓行的重中型貨車進行電子警察抓拍。
因車輛未按規定讓行,今年以來已致45人喪生
據統計,今年以來南京已發生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導致的交通事故2000余起,造成45人死亡,其中41人為非機動車駕駛人。
從事故原因分析來看,未按規定讓行的交通事故通常存在四種情形,分別是轉彎未讓直行、無燈控路口未讓右側車輛先行、右轉彎車輛未讓對向左轉彎車輛先行以及人行橫道上行人先行。根據分析,未按規定讓行的交通事故中,致人重傷、死亡的交通事故絕大多數發生在機動車右轉彎過程中。
從事故交通工具分析來看,肇事車輛以大貨車、大客車等大型車輛為主。車輛體積越大、轉彎過程中相應的盲區和內輪差也就越大。受害人以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為主,電動自行車車速相對較快、制動性能差,不少電動自行車缺乏后視鏡等安全配置也讓駕駛人難以發現“危險”正在靠近。而行人通行速度相對較慢且遇到危險時更加靈活,因而此類事故的受害人中,行人反而較少。
從事故地點分析來看,大部分未按規定讓行事故發生在車流量相對適中的平交路口。這類路口通常為圓盤信號燈,不對右轉彎車輛進行單獨控制。因此在當綠燈放行時,右側直行非機動車與右轉彎機動車存在一定沖突。右轉彎車輛稍不注意疏于觀察,未停車讓行可能就會導致慘劇的發生。
電子警察啟用,未按規定讓行違法行為開始抓拍
為壓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南京交管部門率先在河西大街廬山路和軟件大道鳳信路路口,啟用電子警察對右轉彎車輛未按規定讓行的重中型貨車進行抓拍。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款的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對于未按規定讓行的違法車輛根據相關的規定將給予100元記3分的處罰。
南京交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南京部分路口非機動車、行人綠燈直行時會與允許右轉通行的機動車發生沖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應讓行規則,機動車右轉時應當注意觀察是否有行人或非機動車通行,如果此時行人、非機動車為綠燈通行且右轉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將被罰。值得提醒的是,非機動車、行人也應遵守交通信號指示,不闖紅燈不越線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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